曼恩斯特: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9:55:40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曼恩斯特”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曼恩斯特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63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000.00 万股,每
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76.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30,400.00 万元。扣
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210,689.48 万元,其中超募资金
157,595.97 万元。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5 月 8 日对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3]第 4-00016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位后一个月内分别与各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闲置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
单位:万元
使用本 次募 截至 2024 年 9 月
序 项目总投
项目名称 集资金 的金 30 日已使用募集资
号 资
额 金金额
1 安徽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 15,146.23 14,330.19 7,999.49
2 涂布技术产业化建设总部基地 14,345.73 14,345.73 3,775.91
项目
3 涂布技术产业化研发中心建设 15,543.44 15,543.44 5,870.28
项目
4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8,874.15 8,874.15 8,874.15
合计 53,909.55 53,093.51 26,519.82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外,公司累计使用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共计 47,000 万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 142,334.02 万元。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67,090.20万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收益为 3,318.43 万元,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1,845.89 万元,银行募集资金结余为 75,243.83 万元。
目前,公司正按照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有序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及超募资金使用安排,公司部分募集资金将会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形。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公司拟合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由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投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不超过 50,000.00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前,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
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的贷款基准利率 3.45%测算,公司本次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预计最高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 1,725 万元/年,能够解决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充分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益的同时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决策程序及专项意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公司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的前提下实施的,有利于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管理的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将对公司未来的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0 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曼恩斯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缪晓辉 马小军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10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