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凯材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8 19:37:54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凯材料”或“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委员会 2020 年第 11 次上市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299 号批复,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 825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825,0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6,042,529.29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08,957,470.71 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前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验资,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0861 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2、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相关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25,2021-053,2022-145,2023-072,2023-076)。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变更及终止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情况
2021 年 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年产 500 公斤 OLED 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
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 年 2 月 1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和 2021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2022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向从“年产 150 吨TFT-LCD 合成液晶显示材料项目”变更为“江苏和成年产 280 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2 年 12 月
1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2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
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24)。
2023 年 3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和“年产 2000 吨新型光引发剂项目”分别变更为“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 200 吨高纯电子显示单体材料项目”和“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
设项目”。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3 年 4 月 20 日,
公司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和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2023 年 12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当前社会环境、建成产能、市场需求等因素后,同意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并将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后所对应的剩余募集资金投入到其他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中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2024 年 1 月 23 日,
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4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调整给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6)。
2、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含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含)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含)。在上述现金管理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前述现金管理额度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之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的建设。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人民币 104.36 万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1724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4、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20 年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资金
使用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募集资金 已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金额(万元)
1 江苏和成年产 280 吨新型液晶材料混配及研 19,282.00 17,702.21
发中心建设项目
2 年产 50 吨高性能混合液晶及 200 吨高纯电子 11,307.00 1,700.24
显示单体材料项目
3 年产 120 吨 TFT-LCD 混合液晶显示材料项目 11,095.00 4,895.38
4 丙烯酸酯类及光刻胶产品升级改造建设项目 9,512.00 1,719.60
5 年产 15 吨 OLED 终端显示材料升华提纯项目 6,555.00 1,491.13
6 补充流动资金 24,749.00 24,749.00
合计 82,500.00 52,257.56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52,639.34 万元(包含前期已变更
募集资金项目“10000t/a 紫外固化光纤涂覆材料扩建项目”累计使用的人民币 381.78 万元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32,500.84 万元(含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其中,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进行现金管理未赎回余额为人民币16,030 万元,剩余募集资金以活期存款的形式在募集资金账户中储存。
三、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情况
2023 年 10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有效期及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需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止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存在尚未归还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情形。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及期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规划及实际生产经营的需要,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含)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需立即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由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部分闲置。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