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汇金: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告时间:2024-10-25 19:33:51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
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独
立董事 3 人,实到独立董事 3 人,本次会议推选了独立董事桑郁先生担任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独立董事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核同意《关于补选闫君霞女士为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闫君霞女士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闫君霞女士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二、审核同意《关于补选王涛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王涛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涛先生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亦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处罚或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结合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我们认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和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三、审核同意《关于聘任刘飞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刘飞虎先生的简历和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我们认为本次聘任副总经理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任人资格条件、经营和管理经验、业务专长等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刘飞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素质,能够胜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要求。刘飞虎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亦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公司本次聘任刘飞虎先生为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刘飞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河北汇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桑郁 王健康 李宗芳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