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日新能: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9:30:45
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4-04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 A 栋 803 会议室
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明星先生进行召集和主持,会
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0 月 15 日发出并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
监事 3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与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3 ) 详 见 2024 年 10 月 26 日 的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续聘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经监事会核查,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需求,监事会同意聘请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本项议案之日起一年内。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3、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正常使用的情况下,监事会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15,0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监事会认为本次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6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监事会决议;
2.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核查意见;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