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科力: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5 17:19:27
证券代码:603722 证券简称:阿科力 公告编号:2024-055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 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
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阿科力”)于 2024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011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7,762,621 股,发行价格为 27.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15,179,854.12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 7,866,71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7,313,142.47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致同验字〔2024〕第 110C000352 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资总额(万元) 募集资金拟投入金额(万元)
1 年产 2 万吨聚醚胺项目 32,700.02 27,109.11
合计 32,700.02 27,109.11
本次募投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阿科力科技(潜江)有限公司实施。
三、募集资金预先投入情况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银行承兑汇
票金额为 4,920,334.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本次募集资金投入 银行承兑汇票实际 本次拟置换金额
金额(万元) 投入金额(万元) (万元)
1 年产 2 万吨聚醚胺项目 27,109.11 492.03 492.03
合计 27,109.11 492.03 492.03
四、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具
体操作流程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 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的申请、审批、支付等过程中 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具体的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投项目建设的相关合同,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编制募集资金使用 计划,明确资金支付的具体项目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额度,并根据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办法》执行审批程序。
2、具体支付银行承兑汇票时,由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付款申请单并注明 付款方式为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按公司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审核 通过后,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单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 支付)。
3、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审核、批准后,将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投项 目所使用的款项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等额转入公司一般结算账户。
4、财务部建立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明细台帐,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 募投项目资金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对公司及子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公司及子公司和募集资金存储银行应当配合保荐机构的调查与查询。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本次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使
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进行等额置换事项。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已
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四)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此事项出具了致同专字(2024)第110A018752 号《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认为:阿科力公司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南的规定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截至2024年9月30日止阿科力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董事会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监事会决议;
3.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
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
4.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阿科力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银行承兑
汇票以及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
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无锡阿科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