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和通: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4 18:44:23
证券代码:300638 证券简称:广和通 公告编号:2024-104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分别涉及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 2022 年股权激励计
划、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 4 名、5 名、7 名激励对象分别持有的 67,318 股、41,748
股、70,100 股限制性股票。合计回购注销 16 名激励对象(剔除 7 名重复对象后
共计 9 名)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79,166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0.02%。
2、本次回购中,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2023 年股权
激励计划分别按照 7.80 元/股、9.39 元/股、10.75 元/股的回购价格加上金融机构1年期存款利息进行回购,含银行存款利息的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95,729.19元。
3、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本次部分
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 2024 年 10 月 23 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 765,744,029 股变为 765,564,863 股,公司注册资本由
765,744,029 元变为 765,564,863 元。
深圳市广和通无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3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4 名激励对象离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限制性股票 5 名激励对象离职、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称“2023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 7 名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的部分或全部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金融机构 1 年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处理。
一、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1 年 3 月 19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监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3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计划于 2021 年 4 月 13 日召
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律师就本激励计划出具了法律意见。
3、2021 年 4 月 8 日,公司监事会对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审核。
4、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
5、2021 年 4 月 13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因 1 名激励对象离职对公司此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调整,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146 名激励对
象授予 89.67 万份股票期权、向符合条件的 199 名激励对象授予 130 万股限制性
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1 年 5 月 25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数量及价格的议案》,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2 人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5 人因个人原因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鉴于 2020 年度权益分派的实施,公司对授予股票期权及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际授予 137 名激励对象 1,292,170 份股票期权,占当时公司总股本
的 0.314%,实际授予 191 名激励对象 2,112,930 股限制性股票,占当时公司总股
本的 0.514%。公司完成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工作,股票期权的登记
日为 2021 年 6 月 1 日,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为 2021 年 6 月 11 日。
7、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自 2021 年 6 月 8 日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 2021 年 11 月 22
日,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10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所获授的 82,620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处理。
8、2021 年 12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
9、2022 年 6 月 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1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尚未行权部分的数量调整为 1,938,255 份,行权价格由 30.31元/份调整为 20.07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15.07 元/股调整为9.91 元/股。
10、2022 年 6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可行权/可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解除限售期行权/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23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股票期权数量为 538,623 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69 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68,107 股。因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业绩考核为 B 及以下,其所获授的全部份额或当期不可行权/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监事会对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2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回购注销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或个人绩效考核为 B 及以下,其所获授的全部份额或当期不可行权/不可解除限售的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注销/回购注销。
12、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2021年股权激励计划中7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及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中 3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230,703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3、2022 年 10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4、2023 年 2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7 名已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原激励对象离职,导致其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43,373 股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上述不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股权激励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 2021
年激励计划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注销。
16、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
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层面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基于外部经营环境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考虑,为更好地保障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鼓舞员工士气,充分调动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公司对 2021 年激励计划中公司层面 2023 年度业绩考核指标进行调整,并相应修订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中的相应内容。
17、2023 年 7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22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决定对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及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进行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完成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0.07 元/份调整为
16.64 元/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 9.91 元/股调整为 8.18 元/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离职人员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公司层面业绩未达成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