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安医疗: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3 18:44:40
证券代码:002432 证券简称:九安医疗 公告编号:2024-067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
采用自主行权模式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公司本次股票期权代码:037880,期权简称:九安 JLC1。
2.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四个行权期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175 人,可行权的期权数量为 2,893,000 份,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 0.5896%,行
权价格为 8.18 元/份。
3.本次行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
4.本次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4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5 年 10 月 13 日止。
5.本次可行权股票期权若全部行权,公司股份仍具备上市条件。
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召
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7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 2020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66)。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自主行权事项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自主行权相关登记申报工作。
一、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
成就的说明
1、等待期
根据《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计划授予的
股票期权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满12个月后,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可以在未
来48个月内分四期行权。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25%
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25%
成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25%
成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 自授权登记完成之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权登记完 25%
成之日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
授予登记工作,故第四个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届满,届满之后可以进
行行权安排。
2、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个行权期行权条件达成情况说明
序号 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
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
1 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 权条件。
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
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
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
2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 足行权条件。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
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
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经审计,公司2023年经审计的
以公司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3年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为3,231,124,896.50
3 增长率不低于70%。 元,对比2019年经审计的营业
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 收入706,276,406.49元,增长
营业收入。 357.49%,已超出业绩考核目
标增长率不低于70%的要求。
根据公司制定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
考核年度的综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激励对象
的个人评分确认其行权比例,个人当年实际可行
权数量=个人获授份额×个人当年计划行权比 除 8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
例。 职,未满足行权条件外,其余
若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A/B/C 175 名激励对象中,171 名激
档,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分 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
4 批行权,未行权部分由公司统一注销;若激励对 A,3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
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则上一年 结果为 B,1 名激励对象个人
度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为“不合格”,公司将 绩效考核结果为 C,绩效考核
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取消该激励对象当期行 均达到考核要求,满足行权条
权额度,期权份额由公司统一注销。 件。
等级 A B C D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行权比例 100% 80% 60% 0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第四
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第四个行权期相关行权事宜。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1、行权价格调整的说明
公司于2021年5月18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股。该方案已于2021年6月3日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9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3元/股。公司已于2021年6月1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481,450,022股,扣除公司回购的25,492,681股,以455,957,34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7.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319,170,138.70元。该方案已于2022年6月2日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1.53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87元/股。公司已于2022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3年5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484,594,772股,扣除公司回购的13,602,781股,以470,991,99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5.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1,177,479,977.50元。该方案已于2023年6月13日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调整前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10.87元/股,调整后的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44元/股。公司已于2023年6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同意对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按公司总股本490,149,717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68,057,422股,以422,092,2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转增不送股,共计派发126,627,688.50元。该方案已于2024年6月4日实施完毕。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