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智能:泰禾智能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22 17:54:49
证券代码:603656 证券简称:泰禾智能 公告编号:2024-093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
票交易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10 月 21 日、10 月 2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
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
王金诚先生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
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
公司 14,150,808 股股份、1,552,300 股股份、2,711,562 股股份、358,550 股股份
(合计 18,773,220 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许大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70%,
上述股票解质押事宜需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若股份不能解除质押,上述事项存在协议转让失败、控制权变更失败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5.9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行业政策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影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上述事项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该事项能否最终完成及完成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重大事项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重大事项,亦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正在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也不存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及市场传闻,未发现存在涉及市场热点概念的情况。
(四)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18日、10月21日、10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股价短期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事项进展风险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许大红先生及股东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于2024年10月18日与阳光电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阳光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新能源”)签署了《关于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同日,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放弃协议》,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与阳光新能源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前述协议约定公司股东许大红先生、葛苏徽女士、唐麟先生、王金诚先生拟分别将其持有的公司14,150,808股股份、1,552,300股股份、2,711,562股股份、358,550股股份(合计18,773,22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24%)以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予阳光新能源。同时,许大红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杨亚琳女士拟放弃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且葛苏徽女士、王金诚先生均将其转让后所持有的公司剩余股份的表决权委托给阳光新能源行使。
许大红先生累计质押公司股份27,00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的47.70%,上述股票解质押事宜需取得质权人书面同意,若股份不能解除质押,上述事项存在协议转让失败、控制权变更失败的风险。
本次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完成后,后续存在第二次和第三次股份转让交易安排,虽然双方采取了包括股份质押、支付违约金等保障措施,但仍不能排除后续交易存在违约的风险,导致控制权不稳定的风险。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
于股东权益变动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公司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公司上半年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5.97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43.69%,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经营业绩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目前,本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一切正常,除上述重大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合肥泰禾智能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