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工国际:关于召开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10-13 16:20:30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24-049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4年10月29日(周二)下午2:00。
2.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0月29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可以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10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2024年10月22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或其代
理人。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10层多
功能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4 人
1.01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博 √
1.02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海欣 √
1.03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张格领 √
1.04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强 √
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3 人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辛修明 √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黎群 √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王世宏 √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
2. 披露情况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
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在审议议案 1
和 2 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分别采用累积投票制度进行逐
项表决,选举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名、独立董事 3 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本次股东大
会仅选举一名监事,因此议案 3 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3)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查无
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根据《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上述议案 1 和 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下午 4:30 前送达或传真至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4年10月23日、10月24日,上午9:00-11:30,下午 1:00-4:30。
(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宇微、周辉
电话:010-82688071,82688120
传真:010-82688582
邮箱:002051@camce.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 3 号 A 座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 100080)
(五)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
2.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051”,投票简称为“中工投票”。
2.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 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填报
对候选人 A 投 X1 票 X1 票
对候选人 B 投 X2 票 X2 票
… …
合计 不超过该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① 选举非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4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 4 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4
位。
② 选举独立董事
(如表一提案 2,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 3 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在 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 3 位。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10 月 29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
9:30-11:30 和下午 1:00-3: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时间为 2024年 10月 29日上午 9:15至
2024 年 10 月 29 日下午 3: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持股数: 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是否具有表决权:是()否()
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