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德斯: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11 18:14:56
证券代码:688178 证券简称:万德斯 公告编号:2024-039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乾德路 57 号公司 6 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28
普通股股东人数 2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44,228,055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44,228,0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507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1.9507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由董事长刘军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3 人;
3、董事会秘书戴昕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管均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刘军先生为公司
1.01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139,844 99.8005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袁道迎先生为公
1.02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4,139,843 99.8005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陈灿先生为公司
1.03 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4,139,843 99.8005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韩辉锁先生为公
1.04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4,139,843 99.8005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张小赛先生为公
1.05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4,137,842 99.7960 是
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林仕华先生为公
1.06 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44,084,747 99.6759 是
事的议案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2.01 关于选举邹敏先生为公司 44,137,743 99.7958 是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彭征安先生为公
2.02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4,084,743 99.6759 是
的议案
关于选举高来阳先生为公
2.03 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44,084,739 99.6759 是
的议案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 是否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关于选举高年林女士为公
3.01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44,137,743 99.7958 是
表监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康桂桂女士为公
3.02 司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44,084,738 99.6759 是
表监事的议案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关于选举刘军
先生为公司第
1.01 四届董事会非 66,119 42.8426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袁道
迎先生为公司
1.02 第四届董事会 66,118 42.8419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陈灿
先生为公司第
1.03 四届董事会非 66,118 42.8419
独立董事的议
案
1.04 关于选举韩辉 66,118 42.8419
锁先生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张小
赛先生为公司
1.05 第四届董事会 64,117 41.5453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林仕
华先生为公司
1.06 第四届董事会 11,022 7.1418
非独立董事的
议案
关于选举邹敏
2.01 先生为公司第 64,018 41.4812
四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关于选举彭征
安先生为公司
2.02 第四届董事会 11,018 7.1392
独立董事的议
案
关于选举高来
阳先生为公司
2.03 第四届董事会 11,014 7.1366
独立董事的议
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 1、2 已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的投票结果。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学良、张凤婷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
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提案、会议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京万德斯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