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墙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10-07 15:32:40
证券代码:002809 证券简称:红墙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书面通知已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
于 2024 年 9 月 30 日于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董事范纬中先生、
封华女士、孙振平先生和独立董事李玉林先生、陈环先生、王桂玲女士通过通讯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会议由董事长刘连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红
墙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在综合考虑宏观经济、市场环境、公司情况、股价走势等多重因素后,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公司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的转
股价格。同时在未来六个月(2024 年 10 月 1 日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如再次
触发“红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
后(从 2025 年 4 月 1 日重新起算),若公司股价再次触发“红墙转债”的转股价
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红墙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权利。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红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
度》的议案。
公司为了提高应对各类舆情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现制订《舆情管理制度》。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同 日 刊 登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
(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红墙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