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创草坪: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8:14:30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证券代码:60509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〇二四年九月
目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5
三、基本假设 ...... 6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7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7
(二)本次预留授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是否存在差异的说明...... 8
(三)本激励计划本次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8
(四)本激励计划之预留部分第一次授予的情况说明...... 9
(五)实施本次预留授予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3
(六)结论性意见 ...... 13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4
(一)备查文件 ...... 14
(二)咨询方式 ...... 14
一、释义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共创草坪、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指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司
本激励计划 指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期权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
价格和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票的权利
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
限制性股票 指 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
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
激励对象 指 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总监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
(业务)骨干
等待期 指 股票期权授予日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
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
行权 指 股票期权的行为,在本激励计划中行权即为激励对
象按照激励计划设定的条件购买标的股票的行为
可行权日 指 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
易日
行权价格 指 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公司股票的价格
行权条件 指 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
需满足的条件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或限制性股票的日
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限售期 指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
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解除限售期 指 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
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解除限售条件 指 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
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
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2、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
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共创草坪提供,本计划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本次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对共创草坪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共创草坪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最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四)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7 月 8 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 年 7 月 9 日,公司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
公示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9 日至 2024 年 7 月 18 日。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
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
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4 年 7 月 24 日,公司召开了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4年7月 2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股权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4 年 8 月 9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44.60 万股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手续,并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
6、2024 年 8 月 13 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335.90 万份股票期权的登记手续,期权代码(分三期行权):1000000695、1000000696、100000069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
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
7、2024 年 9 月 27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