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兴发: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8:06:11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4-039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
出席董事 9 人。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瞿洪桂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
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471,843,134.63 元(未经审计),实收股本为 740,110,901 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决定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星
期五)下午 15:00 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 118 号安徽
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1)。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四年九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