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通燃气: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7 16:06:14
证券代码:605169 证券简称:洪通燃气 公告编号:2024-041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通过电话确认;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丽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签署<专项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同意自 2024 年 9 月 1 日起,公司按照《专项借款合同》向全资子公司哈密
能源提供的募集资金借款余额及滚动使用新增的募集资金借款不再计收利息。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是基于募投项目建设的需要,符合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上事项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
公司的保荐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哈密能源提供无息借款实施募投项目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提供无息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暨签署<专项借款合同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9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