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泰股份: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5 15:59:12
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95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2024 年 6 月
2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庆诚泰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泓泰科技”)向指定银行申请授信提供累计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近日,泓泰科技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以下简称“中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固定资产借款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申请20,000 万元授信,授信期限为十年。公司与中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泓泰科技上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12 日
3、注册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锦明街 1 号 02 铺 01 室(部位:08 室)
4、法定代表人:孙仲华
5、注册资本:15,000 万元(人民币)
6、主营业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咨询服务;物业管理;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科技中介服务;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科技项目代理服务;科技项目招标服务;科技项目评估服务。
7、股权结构:泓泰科技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6 月 30 日
资产总额 239,758,923.68 281,957,439.35
负债总额 99,535,017.73 141,751,094.98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0.00 0.00
流动负债总额 99,535,017.73 141,751,094.98
净资产 140,223,905.95 140,206,344.37
项目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半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349,942.33 -70,146.90
净利润 -349,942.33 -70,146.90
(三)《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2、保证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金额:20,000 万元
5、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
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二、公司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23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
加子公司 2024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抵押担保及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泓泰科技根据业务发展状况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泓泰科技拟以自有土地资产及该地块日后建成的上盖物为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拟无偿为泓泰科技的上述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一)进展情况
近日,泓泰科技与中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抵押合同》,以自有资产为上述申请授信提供抵押担保,该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并经泓泰科技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邹榛夫先生与中行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上述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该事项已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1、抵押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
2、抵押人: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3、抵押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4、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下同)违约而给抵押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099.74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6%;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12,578.87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77%。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事项,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亦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或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责任的担保。
四、备查文件
1、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2、广州泓泰科技投资服务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固定资产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
3、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邹榛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