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锂电: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7:45:07
证券代码:688353 证券简称:华盛锂电 公告编号:2024-052
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自愿披露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拟通过自有资金向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士达”
或“目标公司”)投资入股。
投资金额:投资金额拟为人民币 3,999.9999 万元,按照 6.50 元/股的
价格认购浦士达定向发行的股份,本次投资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浦士达
615.38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68%。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
过。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风险提示:
1、交易不能完成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浦士达
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认购协议》约定的相关交割条件尚未全部成就,公司尚未取得目标公司的股份,若交易无法达成,本次交易存在终止的可能。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完成自律审查后方可实施,本次股票定向发行能否取得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同意发行的函存在不确定性。
2、目标公司研发及市场开拓风险
浦士达主要以东南亚椰壳基为主的生物质为原料,进行高性能活性炭、硬炭、硅炭前驱体多孔碳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浦士达传统业务为净水用椰壳活性炭,近年通过新建陕西浦士达、宁夏浦士达等子公司向催化剂、载体炭及新能源负极材料等领域开拓。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的迅速发展,新能源电池需求强劲,硬炭和硅炭前驱体作为钠离子电池、锂离子电池的负极材料,有较好的市场前景,浦士达基于在活性炭行业的深耕,于 2023 年下半年新增硬炭和硅炭前驱体多孔碳产品的生产及销售。硬炭和硅炭前驱体多孔碳产品是硅碳负极的关键材料,需要持续研发攻关、下游测试及客户导入等一系列环节,技术壁垒较高,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另外,研发成功后的产品仍需经过市场营销、客户开拓等市场化推广,才能带来大规模收入。如目标公司最终不能成功研发生产出契合市场需求且具备成本优势的产品并持续迭代升级,可能导致目标公司竞争力下降,影响目标公司后续发展。
3、目标公司经营收益不确定的风险
新能源负极材料作为浦士达近年新进入的领域,其在研发、业务发展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同时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技术和业务等方面的风险,如出现浦士达发展未达到预期水平的情况,将导致浦士达未来经营收益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4、投资风险
公司本次对外投资经过了审慎论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虽然对外投资经过了慎重、充分的可行性研究论证,但后续仍存在因市场环境发生较大变化、行业竞争状况加剧、某些不可预见因素等导致公司投资不能产生预期收益的可能。
此外,公司本次对外投资未按照目标公司的盈利预测模型对目标公司进行评估,若目标公司的业绩未达预期,将导致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出现减值,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目前新能源汽车对高容量负极材料的需求及储能市场快速发展的机遇,进一步完善公司在锂电池新型负极材料领域的产业布局,整合公司和浦士达在硅碳负极领域的优势资源,强化产业链上下游整合,实现互利共赢,并为公司带来长期投资收益,公司根据发展规划,拟以人民币 3,999.9999 万元,按照 6.50元/股的价格认购浦士达定向发行的股份。本次投资后,公司将直接持有浦士达615.38 万股,持股比例为 14.68%。
(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审批程序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已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
(三)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江苏浦士达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新三板创新层,836440.NQ)
法定代表人 王洪炳
注册资本 3,5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11-12-3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保税区港澳路 28 号 A 座 1-2
公司住所/主要办公地点
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913200005884380294
活性炭产品、食品添加剂、环保设备的研发、制造、
销售及技术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经营范围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
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净水用活性炭、催化剂、载体炭及新能源负极材料
主营业务 等领域
王洪炳持股 46.84%;刘军浩持股 10%;孙勃持股
主要股东 8.53%。
实际控制人 王洪炳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目标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其它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利益安排,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目标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3 年度 2024 年 1-6 月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0,376.27 29,113.32
负债总额 19,131.63 17,778.68
资产净额 11,244.64 11,334.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9,100.80 9,351.35
营业收入 21,871.92 9,564.6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636.36 250.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扣除非经常
572.71 216.55
性损益后净利润
浦士达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 1-6 月财务报表未经审计。
(三)目标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情况
姓名 任职起止日期 职务
王洪炳 2021/10/26-2024/10/25 董事长、总经理
刘军浩 2021/10/26-2024/10/25 董事
袁仕达 2021/10/26-2024/10/25 董事
孙勃 2021/10/26-2024/10/25 董事
黄政燏 2021/10/26-2024/10/25 董事
耿士忠 2021/10/26-2024/10/25 监事会主席
施芳华 2021/10/26-2024/10/25 职工代表监事
高金龙 2021/10/26-2024/10/25 监事
张文娟 2021/10/26-2024/10/25 董事会秘书
顾平 2023/2/10-2024/10/25 财务负责人
(四)本次交易前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交易前 交易后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出资(万元) 持股比例
1 王洪炳 1,639.36 46.84% 1,639.36 39.10%
2 刘军浩 350.00 10.00% 350.00 8.35%
3 孙勃 298.47 8.53% 298.47 7.12%
张家港保税区恒达投
4 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180.00 5.14% 180.00 4.29%
伙)
5 高金龙 157.50 4.50% 157.50 3.76%
6 耿士忠 147.00 4.20% 147.00 3.51%
7 聂德成 142.00 4.06% 142.00 3.39%
8 袁仕达 125.00 3.57% 125.00 2.98%
9 倪文君 104.90 3.00% 104.90 2.50%
张家港保税区盛越投
10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90.00 2.57% 90.00 2.15%
伙)
邓启浩等其他 67 名
11 265.77 7.59% 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