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悦城: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24 17:29:44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大悦城 公告编号:2024-57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和诚”,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 60%股权)2021 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东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申请人民币 11 亿元借款;2023 年公司、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5.4 亿元展期至 2025 年 12 月。公司按 60%股权比例为上述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
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向公司提供反担保。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22 日、2023
年 06 月 27 日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沈阳市和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2023-038)。
近日,公司、沈阳和诚与建设银行签订《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对原
贷款合同项下贷款本金余额 3.62 亿元展期至 2028 年 12 月。公司在原担保合同
基础上,出具《担保意向书》,同意按 60%股权比例继续为期限调整后的贷款本息(本金不超过 2.172 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继续按 40%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沈阳和诚继续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2、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属于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的担保。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7 日、2024 年 6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公司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的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 2024 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
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有效期自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本次担保生效前后,担保额度使用 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被担保方 资产负债 股东大会 已使用额 本次使用 累计已使 剩余可使
率 审批额度 度 用额度 用额度
<70% 65 0 0 0 65
控股子公
≥70% 135 1.3468 2.1720 3.5188 131.4812
司
合计 200 1.3468 2.172 3.5188 196.4812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沈阳和诚注册时间 2020 年 9 月 27 日,注册地点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花海路 36-3 号 430 室,注册资本为叁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李连辉。经营
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房地产经纪,房地 产咨询,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形象策划,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 广告设计、代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摄影扩印服务, 广告制作,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制作(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非居住房地产租 赁,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
公司全资子公司大悦城控股集团东北有限公司持有沈阳和诚 60%股权,沈
阳业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非公司关联方)持有沈阳和诚 40%股权。沈阳和诚 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沈阳和诚经审计总资产 1,176,694,892.48 元、总负
债1,100,142,118.10元、净资产76,552,774.38元;2023年,营业收入519,936,607.94
元、利润总额-110,217,345.12 元、净利润-122,779,622.07 元。截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沈阳和诚未经审计总资产 1,161,132,488.87 元、总负债 1,088,764,090.16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元、净资产 72,368,398.71 元;2024 年 1-7 月,营业收入 61,765,415.45 元、利润
总额-4,184,375.67 元、净利润-4,184,375.67 元。
截至目前,沈阳和诚不存在担保、诉讼或仲裁等事项。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按 60%的股权比例为沈阳和诚向建设银行申请的 3.62 亿元借款展期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2.172 亿元。保证期间至期限调整后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 40%股权比例为上述借款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继续按 60%股权比例为沈阳和诚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是为了满足项目开发建设的需要。沈阳和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和信用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沈阳和诚另一股东的关联方亦按其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行为公平对等。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次担保事项完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不含合并报表范围内
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为 1,937,091.3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39.94%(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42.02%)。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 1,560,794.35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比重为 112.75%(占净资产的
比重为 33.86%);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余额为
376,297.00 万元,占公司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
资产的比重为 27.18%(占净资产的比重为 8.16%)。
公司无逾期担保或涉及诉讼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告
1、人民币贷款期限调整协议
2、担保意向书
3、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大悦城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