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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精工: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公告时间:2024-09-23 20:50:35

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精工”或“公
司”)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之规定,特制定《广东东方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章 员工持股计划的制定
第二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
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第三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确定依据及范围
(一)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确定的依据
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系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
则》《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确定。持有人按照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的情形。
(二)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范围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应符合下述标准之一:
1.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2. 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
3. 公司或其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核心业务(技术)人员。
所有参加对象均需在公司或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职,并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且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规定不能成为持股计划持有人的情形。
第四条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涉及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票。本员工持股计划将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的6个月内,将开设本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户,通过非交易过户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受让公司已回购并存放在专用证券账户内的公司A股股票,合计不超过2,133万股,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75%。最终受让股份数量以实际情况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不包括员工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获得的股份、通过市场自行购买的股份及通过股权激励获得的股份)。
第五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为公司依据薪酬管理、绩效管理方面制度提取的长期激励奖励基金,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权益所对应的股票总数不超过2,133万股。最终资金规模、认购份数以员工实际参与情况为准。
第六条 员工持股计划购买股票价格及合理性说明
(一)购买价格
本员工持股计划购买公司已回购股票的价格为2.64元/股,参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限制性股票的定价规则,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低
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暨
2.60元/股;
2. 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前20个交易日、60个交易日或者120个交易日的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50%,暨2.64元/股。
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日之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宜,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规定,由董事会做相应的调整。
(二)合理性说明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公司已回购股票价格之定价原则,是以促进公司长远发展、维护股东权益为根本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价值的认可,秉持激励与约束对等原则而确定。
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领域为“智能包装装备”和“水上动力设备”,其中“智能包装装备”板块包括智能瓦楞纸包装装备、数码印刷设备以及工业互联网行业解决方案等三个子业务板块。公司主营业务所处行业均为制造业大类行业中较为细分的专用设备行业。公司在上述细分行业领域经营发展多年,深知一支能够深入理解和把握上述细分行业领域整体发展趋势、拥有丰富的行业市场经验,以及拥有细分行业内企业管理/研发/生产运营等方面丰富经验的人才团队,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本次确定的参加对象承担着制定、落实、执行公司发展战略和实现经营业绩的重大责任,对于公司的发展均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公司通过探索实施对核心优质团队具有正向激励作用的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有利于吸引留住拥有极高价值认同和内驱力的内部合作伙伴。
另一方面,本员工持股计划之购买价格的定价原则,也是在基于公司自身过往实施员工激励的经验总结,并参考了相关政策和市场实践的基础上形成的与行业竞争、公司发展实际情况相匹配的有效可行方案。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面临的人才状况、持股计划的股份支付压力及员工参与意愿度等因素,公司认为该购买价格是科学合理的,体现了激励与约束对等的要求。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在激励机制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积极正面影响,保持了对员工激励与约束的有效性,能起到进一步
稳定和鞭策核心经营管理团队的作用,进而促进公司业绩持续稳定发展,使得员工利益与股东利益保持一致且实现长期深度的绑定。
综上,在参照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相关市场实践的基础上,通过综合考量公司当前面临的人才竞争状况、实施持股计划的费用成本及核心团队的参与意愿等因素,确定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受让价格为2.64元/股。
(三)受让价格的调整方法
在审议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过户完成日期间,公司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该标的股票的价格可以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1.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的比率;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2. 配股
P=P0×(P1+P2×n)/[P1×(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P1为股权登记日当日收盘价;P2为配股价格;n为配股的比例(即配股的股数与配股前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3. 缩股
P=P0÷n
其中:P0 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n为缩股比例;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4.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受让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受让价格。
5. 增发
公司在发生增发新股的情况下,标的股票的受让价格不做调整。
第七条 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锁定期、解锁与考核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存续期届满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单次延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锁定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12个月,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锁定期间,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可转换债换股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锁定期内本员工持股计划不得进行交易。
3.锁定期满后,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出售所持的标的股票,或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与考核安排将当期可解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非交易过户至持有人。
4.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的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十五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十五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五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与考核
1. 员工持股计划的解锁安排
本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 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 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40%、40%、20%,具体如下:
第一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满12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二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满24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40%。
第三批解锁时点: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全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 起算满36个月,解锁股份数为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标的股票总数的20%。
本持股计划锁定期结束后、存续期内,管理委员会根据持有人会议的授权择 机出售相应的标的股票,并将本持股计划所持股票出售所得现金资产及本持股计 划资金账户中的其他现金资产在依法扣除相关税费后按照持有人所持份额进行 分配。
本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票拆 细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2. 员工持股计划的考核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的考核年度为2024年~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
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考核期 业绩考核目标
以 2023 年度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度归母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20%;
第一个考核期 或者以 2023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度扣非归母净利润增长率
不低于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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