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达智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18 16:06:4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安达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智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负责安达智能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
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保荐机构已与安达智能签订《保
2 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 荐协议》,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
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续督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
备案 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规事 2024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在持续
3 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督导期间未发生按有关规定需保
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荐机构公开发表声明的违法违规
情况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现之日 安达智能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发生
4 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报告内容包 违法违规或违背承诺等事项
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规、违背承诺等
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督导措施等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5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方 不定期回访等方式,了解安达智
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能经营情况,对安达智能开展持
续督导工作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2024 年上半年,保荐机构督导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达智能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6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规 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
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的各项承诺 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务
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切实履
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包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依照相关
7 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以及 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并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严格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括但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内控制度
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审计制 的设计、实施和有效性进行了核
8 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对外 查,安达智能的内控制度符合相
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大经营决策 关法规要求并得到了有效执行,
的程序与规则等 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度,审 保荐机构督促安达智能严格执行
9 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理由确信 信息披露制度,审阅信息披露文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不存在虚假 件及其他相关文件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存在问题
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或补充,公司
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保荐机构对安达智能的信息披露
10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 文件进行了审阅,不存在应及时
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
及时督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
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2024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及其控
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海证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
11 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监管 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该等事
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措 项
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 2024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及其控
12 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未履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未履
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行承诺的情况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场传
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披露未披 2024 年上半年,经保荐机构核查,
13 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的,及时督 安达智能不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
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市公司不予披露 券交易所报告的情况
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限期 2024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不存在
14 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涉嫌违反 该等情形
《上市规则》等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及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
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五)上海证券
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情形
制定对上市公司的现场检查工作计划,明确现场检查 保荐机构已制定了现场检查的相
15 工作要求,确保现场检查工作质量 关工作计划,并明确了现场检查
工作要求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表
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专
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
16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上半年,安达智能不存在
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在重大违规担 需要专项现场检查的情形
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重大异常;(五)
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
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2024 年 1-6 月,公司不存在需要整改的情况。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业绩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
2024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31,273.69 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40.93%;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273.59 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141.26%。公司与现有主要客户合作稳定,国际国内品牌客户持续拓展且合作逐渐深入,同时持续丰富产品类型,拓宽产品线,并借助源源不断的优秀人才输入和队伍建设,实现经营规模的提升,但是公司持续高强度研发投入、产品品类的大力拓展、国内外市场开拓力度的加大、研发和销售人员的引进等原因导致公司毛利率阶段性承压、费用率阶段性上升,从而使公司利润承压。如果未来消费电子行业市场需求出现下滑、公司新拓展的行业市场竞争加剧、技术研发失败、毛利率下行以及经营费用持续增加,且公司新行业应用市场拓展的规模效应未按预期逐步显现,公司可能面临业绩下滑或持续亏损的风险。针对此潜在风险,公司 2024 年将持续加强新行业应用市场的开发力度,加强核心产品和解决方案的研发创新,提高运营效率,控制成本费用,
提高经营质量等方面以应对上述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
(二)新技术和新产品开发风险
1、技术更新和技术被替代的风险
公司产品涉及各类自动化组件或装备、工业互联网及工业软件等软硬件技术,覆盖了多个学科知识和专业领域技术的融合,对公司的技术储备和研发创新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同时,电子信息制造业的技术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所处下游应用领域广泛,一旦出现新材料、新技术的进步将对生产工艺提出新的要求。尤其是公司当前的客户主要集中于消费电子领域,该领域产品的设计领先性强、制造工艺难度大、精度要求高、升级换代快,如果公司未能持续关注产业链上、行业内及国内外的技术发展趋势,未能适时推出差异化的创新产品不断满足客户终端需求,则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及持续盈利能力将会削弱,可能导致公司被赶超或替代。
2、新产品开发的风险
公司注重技术、产品的研发创新投入,未来预期仍将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比例。公司在对流体控制应用产品等传统产品进行迭代升级的同时不断拓宽产品线,战略性开拓工业级飞秒激光、中小型五轴智能模组数控机床、智能工业协作机器人、视觉检测等应用于智能装备领域的产品,这就要求公司需要充分熟悉下游各行业的生产加工工艺,以便及时跟上行业趋势并开发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新产品。但由于底层技术的积累及产品研发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和人力,耗时较长且研发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出现新研发项目失败、产品研发未达预期或缺乏竞争力等情形,则公司将面临市场竞争力下降、客户订单流失的风险,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及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三)经营风险
1、对重要客户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