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大科雅: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3 20:49:49
证券代码:301197 证券简称:工大科雅 公告编号:2024-068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 年 9 月 13 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163.35 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47 元/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64 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9月13日,授予限制性股票163.35万股,授予价格为6.4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公告
姓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日公司股本总额
( 万 股 ) 的比例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64 人) 163.35 1.355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每股 6.47 元。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和归属安排
(1)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2)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①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①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及各期归属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
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3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3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之日起 1/3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拆细、配股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6、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方可归属: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①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①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①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①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应当由公司作废失效。
(3)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4)激励对象公司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对应考 业绩考核目标(A)
核年度 目标值(Am) 触发值(An)
第一个 2024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 2024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于 15.00% 低于 10.00%
第二个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 2025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2025 于 38.00% 低于 26.50%
第三个 2026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低 2026 年营业收入较 2023 年增长率不
归属期 于 65.60% 低于 45.48%
业绩完成度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A≥Am 100%
An≤A<Am 80%
A<An 0
注:上述“营业收入”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的当年计划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失效。
(5)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归属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如下:
考评结果 优秀 良好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如果公司满足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
量=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可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可归属比例,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以后年度。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 年 8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4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9 月 8 日,公司已通过公司内网系统对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公示,截至 2024 年 9 月 8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
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9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 年 9 月 13 日,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核查情况,披露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