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维通信: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12 17:24:40
证券代码:300136 证券简称:信维通信 公告编号:2024-035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
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25.00 元/股,本次回购股份
将用于股权激励和/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 年 9 月 11 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
首次回购,回购股份数量为 1,715,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8%,最高成交价为 17.5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7.4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036,755.0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申报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信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