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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明科技: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9-11 15:47:51

证券代码:002992 证券简称:宝明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3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1 日召
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依据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
间: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 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9 月 20 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 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
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备注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见附件 2)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办理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信函、邮件或传真需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并请进行电话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2024 年 9 月 2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7:00。
3、登记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多媒体会议室。
4、参加现场会议时,请出示相关证件及授权文件的原件。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详见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张国宏、蒋林
3、联系电话:0755-29841816
4、指定传真:0755-29841777
5、指定邮箱:bm@bmseiko.com
6、通讯地址: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西部综合产业园宝明科技园 B 栋 2 楼
7、邮政邮编:516083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七、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通知。
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2 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92
2、投票简称:宝明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弃权、反对。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9 月 27 日的交易时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9 月 27 日 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 )代表
本人(单位)参加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本人(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提案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 √
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为有效,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日。
2、请股东在选定表决意见下打“√”。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股东参会登记表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我单位(个人)持有深圳市宝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拟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单位名称:
股东帐户:
持有股数:
联系电话:
股东名称(签字/盖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 2024 年 9 月 24 日 17:00 前将回
执传回本公司。本回执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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