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惠技术: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9-10 18:11:08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上海先惠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惠技术”、“公司”或“发行人”)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负责对先惠技术进行持续督导,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了持续督导制度,已根据公司的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具体情况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
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署持续督导
2 前,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 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
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 导期间的权利和义务,并已报上
备案。 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 保荐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期或
3 等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不定期回访、资料检查等方式开
展持续督导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未发生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须按有关规定公开发表声明的违
交易所报告,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媒 法违规事项。
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自发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
5 现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当事人未发生须公告的重大违法
报告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违 违规事项以及违背承诺的情况。
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具体情况,保荐人采取的
督导措施等。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董
6 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遵
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 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切实
做出的各项承诺。 履行其所做出的各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
7 度,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 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
事规则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 善公司的治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范等。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保荐机构督促先惠技术进一步完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 善公司的内控制度并规范运行。
担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
等重大经营决策的程序和规则等
督促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制度,保荐
9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 机构对公司信息披露文件进行及
分的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 时沟通、审阅。
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及时督促公司予以更正
或补充,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时向上海 保荐机构对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
10 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未 进行事前或事后的及时审阅,不
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审阅工作, 告的情况。
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
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先惠技术及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11 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
出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成内部控制 该等事项。
制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其控
12 履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不存在未
制人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 履行承诺的情况。
所报告。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不
13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与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 存在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符的,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 告的情况。
上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督促上市公司做出说明并
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一)
14 涉嫌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公司及相关
等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二)中介机构及 主体未发生该等情况。
其签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
当情形;(三)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
规定的情形;(四)公司不配合持续督导工作;
(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告的其
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自知道
或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
求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进行专项现场检查:(一)
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二)控股股东、实际 在本持续督导期间,经核查,公
15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涉嫌资金占用;(三)可能存 司未发生进行专项现场检查的情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况。
及其关联人、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涉嫌
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五)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
存在重大异常;(六)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
人认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无。
三、重大风险事项
(一)下游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波动的风险
随着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汽车,以及储能市场的持续高速发展,长远来看,新能源汽车仍存在较高的市场需求,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客户对新能源自动化智能制造装备也将持续投入。但是,随着国内新能源车补贴政策的退出,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也将随之进行结构性调整。因此,未来几年不排除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行业出现波动,从而导致公司下游客户产能扩张减少,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
近几年来,意大利柯马、德国库卡、德国蒂森克虏伯等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纷纷加大在中国的投资力度,扩充在华的生产基地,国内一些上市公司也加大在智能制造装备产业的投入。国内外厂商的进入,使国内智能制造装备的市场竞争更加激烈。同时,公司已初步进入欧洲市场,在境外市场面对具有本土优势的国际知名智能制造装备企业的直接竞争。
目前,公司在技术水平、项目经验、品牌知名度、资金及技术人员储备方面均与国际知名企业存在一定差距,如果未来公司不能迅速提高经营规模,增强资本实力,扩大市场份额,将面临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三)客户集中的风险
在下游中高端汽车制造行业寡头垄断、新能源动力电池行业市场集中度提高的背景下,公司根据自身渠道资源,与大中型汽车集团、头部动力电池生产企业形成长期合作关系,客户较为集中。
公司主要汽车整车类客户包括上汽大众系、华晨宝马、一汽集团系、德国大众系等,汽车零部件类客户包括宁德时代新能源、孚能科技、上汽集团系、采埃孚系等。公司的盈利水平及生产经营的稳定性依赖主要客户,如果未来主要客户采购量减少、压低采购价格或不再采购,将会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四)毛利率下降风险
2024年半年度,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为27.95%,较上年有所上升。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的毛利率水平主要受所处行业情况、市场供求关系、非标产品规格及技术要求、公司销售及市场策略、原材料价格等因素综合影响而波动。如未来公司智能自动化装备产品出现销售定价弱势、原材料采购价格及人工成本上升,而公司不能在技术创新、生产效率、成本控制能力等方面保持竞争力,公司将面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进而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五)应收账款(含合同资产)发生坏账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分别为70,368.18万元、36,472.90万元,其中,公司账龄1年以内的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余额占比分别为79.01%、37.99%。2024年半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账面余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0.03%、31.12%。
应收账款账面余额较高主要系公司销售回款模式、经营规模快速增长及下游客户生产经营受整体环境影响所致。公司主要客户信誉度较高,回款记录良好,公司应收账款总体质量较好,未发生大额坏账损失。如果未来主要客户的财务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公司不能有效管理应收账款,可能导致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公司可能面临一定的营运资金紧张以及坏账损失风险。
(六)存货账面价值较高的风险
2024年6月末,公司的存货账面价值为66,590.63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比重为20.09%。公司存货主要为期末未完工交付的在产品。由于公司的智能自动化生产线业务具有非标定制、合同金额较大、工期较长等特点,存货余额较高,一方
面,占用公司大量营运资金,影响资金使用效率,另一方面,若在生产及交付过程中,客户采购订单出现不利变化,将导致公司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降低,从而公司可能存在存货减值风险。
(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的风险
2024年半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9,578.73万元,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波动较大,主要原因系由于行业惯例,客户主要以签订合同、厂内整线验收(发货前或发货后)、量产验收和质保期结束几个时间节点分期付款,签订合同时支付 30%左右的预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