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家居: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6 17:32:04
证券代码:603221 证券简称:爱丽家居 公告编号:临 2024-059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监高集中竞价减持股
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董监高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日,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丁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35%;监事杨文海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4%;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朱晓燕女
士持有公司股份 4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76%;董事兼董事会
秘书李虹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5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6%。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个人资金需求,丁盛先生、杨文海
先生、朱晓燕女士、李虹先生(以下简称“减持主体”)计划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上述减持主体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合计
不超过 42,000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017%。上述减持主体本次拟
减持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至减持计划的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
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减持价格将按照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丁盛 董事、监事、 330,000 0.135%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高级管理人 10,000 股
员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
股
董事、监事、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杨文海 高级管理人 10,000 0.004%
10,000 股
员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董事、监事、
110,000 股
朱晓燕 高级管理人 430,000 0.176%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
员
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
董事、监事、
38,000 股
李虹 高级管理人 358,000 0.146%
其他方式取得:320,000
员
股
说明:
其他方式取得股份为公司实施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致,目前均为限售股股份。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拟减持
股东 计划减持数 计划减 减持合理 拟减持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股份来
名称 量(股) 持比例 价格区间 原因
源
丁盛 不超过:2500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9 按市场价格 集 中 竞 个 人 资
股 0.001% ~2025/1/8 价 交 易 金需求
过:2500 股 取得
杨文海 不超过:2500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9 按市场价格 集 中 竞 个 人 资
股 0.001% ~2025/1/8 价 交 易 金需求
过:2500 股 取得
朱晓燕 不 超 过 :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9 按市场价格 集 中 竞 个 人 资
27500 股 0.011% ~2025/1/8 价 交 易 金需求
过:27500 股 取得
李虹 不超过:9500 不超过: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 2024/10/9 按市场价格 集 中 竞 个 人 资
股 0.004% ~2025/1/8 价 交 易 金需求
过:9500 股 取得
说明:
1、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2、在减持计划实施期间,若公司发生送红股、增发新股或配股、转增股本、股份回购等事
项导致股东持股数量或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更的,减持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进行相应的调整。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
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减持主体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
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上述减持主体将根据个人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变化、公司股价变动情况、监
管部门政策变化等具体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减持股份计划,故实际减持数量、
减持时间、减持价格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
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在减持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丽家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