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禾材料:润禾材料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9-04 16:02:00
证券代码:300727 证券简称:润禾材料 公告编号:2024-101
债券代码:123152 债券简称:润禾转债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额度和期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禾材料”、“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润禾材料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为更好地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于2024年9月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润禾材料关于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额度由不超过1亿元调整为不超过2亿元,使用期限调整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本次调整额度和期限的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
控股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继续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提升公司存量资金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购买上述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
2、购买额度与期限
公司及控股公司拟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2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期限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购买产品类型
公司及控股公司在批准额度内,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具体由公司及控股公司根据资金安排情况购买。
4、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公司的自有资金。
5、审批程序及实施方式
本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以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在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6、关联关系
公司及控股公司与提供上述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该项理财投资仍存在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并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制投资风险。
(二)投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控股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信誉良好、风控措施严密、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机构;
2、公司及控股公司将安排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投向、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是在确保日常运营正常且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通过进行适度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投资,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实现股东权益的最大化。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控股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额度由原来的不超过 1 亿元调整为不超过 2 亿元,并相应调整使用期限,有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且购买上述投资产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同意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额度合计不超过 2 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在上述额度和授权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查阅与公司及控股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的信息披露文件、公司董事会议案和决议、公司监事会议案和决议,对公司及控股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及控股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润禾材料《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2、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短期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及国债
逆回购,提升存量资金的收益,购买前述投资产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尽管公司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提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润禾材料及控股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3、《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额度和期限的核查意见》。
宁波润禾高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