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制药: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公告时间:2024-08-30 17:11:56
上海神奇制药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确认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68 条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我们作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后,对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发表如下书面确认意见:
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公司 2024 年
半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确认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
ZHANG TAO TAO 张芝庭 冯 斌
吴 涛 徐 丹 陈之勉
独立董事:
陈世贵 段竞晖 李丛艳
监事:
夏宇波 宋晓宇 胡 岚
高级管理人员:
陈之勉 吴克兢
二〇二四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