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水产: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9 18:25:50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094 证券简称:国联水产 公告编号:2024-047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8 月 19 日
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林妙嫦召集并主持,会议采取现场及通讯的方式进行,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证券法》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 2 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 2024 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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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3、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确定的 22 名激励对象进行核实,认为获授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监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
(1)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次激励计划方案中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的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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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不能授予限制性股票及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成就。
(4)以 2024 年 8 月 29 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
授予共计 20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85 元/股。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8 月 29 日为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以 2.85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授予 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