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德胜:星德胜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29 18:25:17
公司代码:603344 公司简称:星德胜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星德胜 603344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薇薇 张敏
电话 0512-65109199 0512-65109199
办公地址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
15号 15号
电子信箱 dongmiban@cds.cn dongmiban@cds.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749,734,863.00 1,736,649,296.62 58.3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917,497,109.46 1,045,295,221.69 83.44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1,133,237,659.50 892,834,018.52 26.9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5,337,408.20 82,792,322.80 15.1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91,691,963.26 79,277,620.08 15.66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46,561,029.54 94,359,498.11 -50.66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31 9.34 减少3.03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56 0.57 -1.75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56 0.57 -1.75
股)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34,46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性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售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质 例(%) 数量 条件的股份 结的股份数量
数量
SILKLAKE INDUSTRIAL 境外法 68.87 133,980,800 133,980,800 无 0
LIMITED 人
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 2.64 5,139,550 5,139,550
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达 其他 无 0
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 其他 2.63 5,114,200 5,114,200 无 0
业(有限合伙)
朱云波 境内自 0.72 1,405,000 1,405,000 无 0
然人
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 其他 0.13 258,685 258,685 无 0
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BARCLAYS BANK PLC 其他 0.12 234,098 0 无 0
许梦璐 境内自 0.11 210,831 0 无 0
然人
林建华 境内自 0.10 201,626 0 无 0
然人
廖维成 境内自 0.10 188,600 0 无 0
然人
陈文帝 境内自 0.08 160,567 0 无 0
然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持有 SILKLAKE INDUSTRIAL
LIMITED 100.00%股权,同时持有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18.68%合伙份额(截至报告期末),系
宁波七晶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云波系朱云舫兄长,
SILKLAKE INDUSTRIAL LIMITED 一致行动人。深圳市达晨
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市财智创赢私
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深圳
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
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 -
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