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关于收到股东《通知函》委托申请停牌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8 21:49:46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ST 新潮 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股东《通知函》委托申请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公司收到股东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海投”)
发来的《通知函》,因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特委托山东新潮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600777,证券简称:ST 新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
预计停牌三个交易日,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公司的
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停复牌类型 停牌起始日 停牌终止日 复牌日
期间
600777 ST 新潮 A 股停牌 2024/8/29
一、停牌事由
公司于今日收到汇能海投发来的《通知函》,主要内容如下:
“致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能海投”)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发布了《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拟向除汇能海投以
外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新潮”)全体股东发出部分要约收购,
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 3,128,228,1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00%,要约价格
为 3.10 元/股。
自筹划本次要约收购以来,汇能海投积极组织相关各方推进本次要约收购事宜。
因收到针对汇能海投的相关举报,汇能海投聘请的财务顾问正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的《关于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要约收购公司股份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4】1151 号)开展相关核查工作,相关结果可能对本次要约收购事项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汇能海投特此委托贵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贵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777,证券简称:ST 新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三个交易日,于 2024 年 9 月 3
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复牌。
请贵公司在收悉本邮件后立即着手启动贵公司股票停牌申请事宜。”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近期曾收到投资者投诉举报材料,声称汇能海投未如实报告披露一致行动人与实际持股情况,存在违法违规嫌疑,并提供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第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已开始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资信情况及收购意图等开展调查、询证核实工作;但基于目前的核查情况,公司对于本次要约收购行为仍然存在合理怀疑。故本次要约收购事项能否持续推进,存在一定不确定性,不排除本次要约收购被依法责令暂停或者停止收购的风险。
2、公司就本次要约收购事项咨询了美国律师。律师认为,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有权审查本次交易,须将本次要约收购事项以及相关变化向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进行事前主动申报并获得其批准,否则公司现有的在美业务将受到重大影响。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审查过程与结论尚存在相当的不确定性。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要约收购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并督促相关方及时披露进展,亦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
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北京汇能海投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通知函》
特此公告。
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