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利联合: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20:08:44
证券代码:002037 证券简称:保利联合 公告编号:2024-38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利久联”)借款,借款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含 15亿元),借款利率不超过保利久联实际资金来源综合融资成本(2%-5%,最高不超过5%),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7500万元/年(15亿元×5%)。在额度内可分批提取、循环使用,单笔借款期限不超过 3 年,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相关文件。上述资金将主要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
(一)关联人介绍
1.保利久联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文生
注册资本:29,318 万元
住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东路 9 号 1 号楼
主营业务: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投资、融资,项目开发;房地产开发、销售(凭资质证从事经营活动);房屋租赁;汽油、柴油、润滑油(仅限九八加油站经营)、汽车配件销售。
截止 2023 年末,总资产 1,943,463 万元,净资产 371,034 万元;
2023 年实现营业收入 786,134 万元,净利润-82,740 万元。
截止2024年6月 30日,总资产1,987,214万元,净资产366,425万元;2024 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307,992 万元,净利润-5,650 万元。
经查询,保利久联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保利久联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截止目前保利久联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 44.49%,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保利久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审议情况
202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 年第
三次会议及风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文生、童云翔、侯鸿翔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款项主要来源于保利久联发行的债券、银行贷款等,保利久联的融资综合资金成本约为 2%-5%,经双方协商一致,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借款利率不超过保利久联最近一期实际资金来源综合融资成本(最高不超过 5%),定价公平合理,具体以实际融资成本为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控股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也系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对公司经营发展的大力支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充分协商确定,交易定价合理,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的原则,不存在利用关联关系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侵占公司及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六、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保利久联及下属企业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金额为 17,548.13 万元。
七、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向控股股东保利久联借款,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保障了公司经营的平稳、有序。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具有实质上的帮助,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借款行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借款目的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4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及风控与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工作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保利联合化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