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众成:关于拟变更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8:23:59
证券代码:002522 证券简称:浙江众成 公告编号:2024-023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所”);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2、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减少信息沟通成本,与控股股东所聘任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3、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拟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3 年度业务收入 15.89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80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50 亿元。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46.53 亿元,收费总额 2.41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34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 17 次、
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9 次。38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7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光荣,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或负责的公司有安博通、华天控股、长丰集团、国网湖南电力、先导控股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欧承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参与或负责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有金化高容、东科石英、橙联股份、中际传媒等。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刘仁勇,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4 年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5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工作。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拟收费 12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0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20 万元)。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作量计算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所已连续两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并对相应年度的财务报表均发表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减少信息沟通成本,与控股股东所聘任的审计机构保持一致,并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服务需求,经综合评估,拟聘任大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三)公司与原聘任、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中兴华所、大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公司允许大信所同中兴华所进行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信所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聘请大信所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同意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证明文件;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浙江众成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