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达地产:信达地产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2024年半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7 17:54:32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40 号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2024年半年度)
会议决议公告
重 要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2024 年半年度)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7 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议案材料已于 2024 年 8 月 16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各位董事及监事。公司董事应参加表决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11 人。公司 4 名监事参阅了相关议案材料。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此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内控委员会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请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总经理宗卫国先生的提名及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建议,同意聘任陈戈先生、刘瑜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40 号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胜任所聘任的职位。
截至目前,陈戈先生、刘瑜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则的规定。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657 证券简称:信达地产 编号:临 2024-040 号
附件: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陈戈先生简历
陈戈,男,汉族,1969 年 5 月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社
会经济系统工程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学位。曾任上海信达立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信达银泰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及总经理,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西部区域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总经理助理。
刘瑜先生简历
刘瑜,男,汉族,1970 年 2 月生,中共党员。浙江大学室内设
计与装潢专业毕业,在职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曾任嘉兴市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新疆信达银通置业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总经理,广东信达地产有限公司、海南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北京信达悦生活服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书记、执行董事,深圳信达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华南区域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等职。现任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沪苏区域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信悦资管公司党委委员、书记、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