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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力股份: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53:25

证券代码:834599 证券简称:同力股份 公告编号:2024-058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因非
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应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将提交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成就。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一)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3 月 1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戴一凡)作为征集人就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2、2023 年 3 月 14 日至 2023 年 3 月 23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首
次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4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3-027)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28)。
3、2023 年 3 月 29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议案》、《<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等议案。
公司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核查情况,在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www.bse.cn)披露了《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31)。
4、2023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向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5、2023 年 4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6、2023 年 7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7、2023 年 7 月 19 日至 2023 年 7 月 28 日,公司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的名单在公司内部信息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及拟认定核心员工名单提出
的异议。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31 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对拟认定核心员工的核查
意见》(公告编号:2023-082)和《监事会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083)。
8、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认定公司核心员工>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9、2023 年 8 月 3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2023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1、2024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关于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2、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5 日召开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关于<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13、2024 年 8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关于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
案,因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直接提交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公司监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
就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14、公司将于 2024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
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
案》。
二、关于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等待期已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时间及比例安排如
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期间 行权比例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一个行权期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部分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50%
第二个行权期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 2023 年 8 月 22 日,故本次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等待期已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届满。
(二)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情况说明
序号 行权条件 行权条件是否成就的说明
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行权
1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条件。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情形;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需要终止激励计划的情形。
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 本次拟行权的激励对象未发生
当人选; 左述情形,满足行权条件。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进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本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考核年度为2023年、2024年两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 (1)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为
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4,094,310,303.09元,2023年营业
首次及预留授予权益的各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分别 收入为5,860,352,436.76元,增长
如下: 率为43.13%,不低于考核目标增
对应考核 长率34%;
行权期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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