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国投A: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6 19:49:39
证券代码:000563 证券简称:陕国投 A 公告编号:2024-54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拟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6 月 28 日成立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浐灞大道一号外事大厦六层
首席合伙人:曹爱民
截至 2023 年末,希格玛所拥有合伙人 51 名,注册会计师 259 名,其中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120 名。
希格玛所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 4.77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3.9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28 亿元。
2023 年度为 35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0.59 亿元;
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采矿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农、林、牧、渔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 年末,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20 亿元,符合《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财会〔2015〕13 号)的相关规定,职业责任赔偿能力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无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和纪律处分,受到行政处罚 3 次、监督管理措施 6 次、自律监管措施 2 次,涉及
事务所从业人员 18 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黄朝阳,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09 年加入希格玛所并继续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证券服务业务工作,近三年签署 3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赵朋佳,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于 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自 2014 年加入希格玛所并继续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近三年签署 1 家上市公司年报和内控审计报告,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
质量复核合伙人:曹爱民,现任希格玛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1996 年加入希格玛,1997 年 12 月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的专业服务工作,在审计、企业改制、企业并购重组、IPO、再融资等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
最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复核上市公司报告 34 份。2023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服务。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受到任何的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要求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 年度审计费用 99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79 万元,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审计费 20 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建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机构信息、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诚信记录等情况进行了较全面的了解并对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需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