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有科技: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23 16:12:32
证券代码:300302 证券简称:同有科技 公告编号:2024-046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保证现金流量充足,公司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9,000 万元,授信期限三年(具体起始日期以银行审批为准),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非融资性人民币保函、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等。前述授信为北京银行对公司的续授信额度,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公司将以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1 至 4 层 101(不动产
证号为: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 号)房产(以下简称“抵押房产”)为前述授信提供抵押担保(以下简称“本次抵押”)。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协议约定办理本次抵押的相关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抵押房产不存在重大争议事项。
公司申请授权董事长周泽湘先生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抵押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以名下自有资产进行抵押事项属于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636312951
3、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彩和坊路 6 号首层
4、负责人:赵政党
5、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2 日
6、营业期限:2010 年 11 月 2 日至无固定期限
7、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汇款;外汇担保;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买卖和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自营和代客外汇买卖。总行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关联关系: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三、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方式:信用保证。
2、额度期限:授信期限三年,额度有效期(提款期)自合同订立之日起 1年,保函业务最长期限不超过 2 年,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贴现(保贴)、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直贴)最长期限不超过 6 个月,其他业务品种期限最长不超过 1 年。
3、资产抵押:以公司名下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地锦路 9 号院 2 号楼-1 至 4 层
101(不动产证号为:X 京房权证海字第 373537 号)房产进行抵押。
具体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助于公司增加营运资金、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运营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会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公司经营稳定,具备充分的偿债能力,本次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事项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同有飞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