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灏股份: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8-16 18:50:49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顺灏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2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1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8 月 5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钲霖先生召集并主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充分、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024 年半年度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4)。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取得一定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有利于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27,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敞口最高限额为人民币 3,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具体内容及期限以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3、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顺灏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灏国际”)申请,公司同意为顺灏国际分别向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普陀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敞口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2,000 万元,担保有效期1 年,主要用于顺灏国际开立保函、国际信用证等。本次担保不涉及反担保,具体以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准,担保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董事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办理担保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6)。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可以滚动使用总额不超过(含)人民币 30,000 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投资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授权额度,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在规定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文件,并由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5、审议通过《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公司出具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并对王钲霖、郭翥、沈斌、路晶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监决〔2024〕308 号)的相关要求,整改措施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公告编号:2024-049)。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后,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人员发生调整变化,为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股东的利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对公司《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子公司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证券投资及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以上修订的制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制度。
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投票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能够更加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1)。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2)、《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3)、《2023 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4)、《2023 年年度报告(更正后)》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公告编号:2024-055)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关于上海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监管措施的整改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顺灏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