涪陵电力:涪陵电力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4-08-15 17:37:09
公司代码:600452 公司简称:涪陵电力
重庆涪陵电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涪陵电力 600452 无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薇 刘潇
电话 23-72286655 023-72286349
办公地址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重庆市涪陵区望州路20号
电子信箱 liuw@flepc.com.cn liuxiao@flepc.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末 调整后 调整前 上年度末增减
(%)
总资产 6,930,595,711.02 6,652,311,565.67 6,652,311,565.67 4.18
归属于上市公司 5,039,859,609.32 4,982,892,434.56 4,982,892,434.56 1.14
股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
调整后 调整前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473,178,228.70 1,717,349,710.45 1,717,349,710.45 -14.22
归属于上市公司 196,125,567.64 258,740,132.90 258,740,132.90 -24.20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90,690,935.42 251,115,195.34 251,115,195.34 -24.06
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726,320,122.85 284,521,381.33 284,521,381.33 155.28
现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 3.85 5.46 5.46 减少1.61个百
收益率(%) 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 0.18 0.24 0.28 -25.00
元/股)
稀释每股收益( 0.18 0.24 0.28 -25.00
元/股)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依据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 2023 年 7 月 11 日为除权日派送红股 182,921,625
股,分配后总股本为 1,097,529,753 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第十三条规定:“发行在外普通股或潜在普通股的
数量因派发股票股利、公积金转增资本、拆股而增加或因并股而减少,但不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的,应当按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上述变化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的,应当以调整后的股数重新计算各列报期间的每股收益”,2023 年半年度的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已按转增完成后的 1,097,529,753 股为基础计算。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4,83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股 持有有限 质押、标记或冻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数量 售条件的 结的股份数量
(%) 股份数量
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 国有法人 41.65 457,101,474 0 无
公司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三组合 未知 4.29 47,099,996 0 无
刘长羽 未知 2.47 27,123,828 0 无
蒋超 未知 1.67 18,275,397 0 无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个人分红-018L- 未知 1.62 17,794,660 0 无
FH002 沪
罗明光 未知 1.59 17,438,261 0 无
张耀方 未知 1.42 15,622,320 0 无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未知 1.36 14,948,969 0 无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 未知 0.91 9,991,854 0 无
冯锦刚 未知 0.65 7,147,837 0 无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上述股东中重庆川东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前十名股
的说明 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前十名股
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的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和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无
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