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新股份:建新股份监事会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4-07-23 19:12:11
证券代码:300107 证券简称:建新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5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
名单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名单及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
权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7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74 名激励对象办理行权,对应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数量为 171.65 万份。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22
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 22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197.00 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河北建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四年七月二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