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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发环境: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6-04 18:38:47

证券代码:000885 证券简称:城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46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05月29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形式发出。
(二)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2024年06月04日15:00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公司16层1617室召开。
(三)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公司监事会主席。
(四)会议出席情况: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参加会议的监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会议记录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是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
场情况,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相关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有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及申请授权事项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更有效利用金融市场的融资机会,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情况,公司拟向交易所市场注册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及本次授权事宜如下:
1.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交易所市场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发行利率
本次发行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具体资金需求并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2.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公司债券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
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如有)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二)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事项,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情况,审慎分析后作出的决定。能够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相关授权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能有提高公司融资效率。本次申请注册公开发行中期票据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公司申请注册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的方案及申请授权事项的内容,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审议该议案的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为更有效利用金融市场的融资机会,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保障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按照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债券市场情况,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中期票据。具体方案及本次授权事宜如下:
1.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规模及发行安排
拟注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含15亿元),并根据公司实际资金需求以及市场环境在注册额度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或分次发行。最终注册额度将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中载明的额度为准。
(2)发行期限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为不超过10年(含10年),具体发行期限将根据相关规定、市场环境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3)发行利率
本次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将根据公司信用评级、发行时的市场状况以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
(4)发行对象
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
(5)募集资金用途
根据公司具体资金需求并按照相关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股权投资或资产收购等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用途。

(6)决议有效期
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2.授权事项
为更好把握中期票据发行时机,提高融资效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理层全权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办理本次注册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注册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利率、发行期限、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以及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办理发行上市相关手续,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注册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调整;
(6)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担保机构(如有)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如需),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宜;
(8)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其他全部事宜。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在本次公司债券的注册有效期及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注册公开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三)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监事潘广涛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该议案。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
1.公司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克曼”)本次参与投标符合公司正常业务需要,招投标过程严格履行公开、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评审原则,经过评审、开标、公示等公开透明的程序,定价公允合理。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招投标管理相关制度,公司全资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中标“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工程”项目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沃克曼与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濮阳龙丰”)签署施工总承包合同,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鉴于沃克曼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濮阳龙丰为大河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河纸业”)的控股子公司,公司与大河纸业均为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投资集团”)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与濮阳龙丰均受投资集团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沃克曼与濮阳龙丰构成关联关系,施工总承包合同的签署构成关联交易,关联监事回避了表决;
3.本次审议该议案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本议案主要内容为:
公司控股子公司沃克曼中标了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工程,现沃克曼拟与濮阳龙丰签订“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工程合同”(以下简称“施工总承包合同”),合同总金额:含税价人民币13286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河南沃克曼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署濮阳龙丰纸业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配背压式汽轮机组项目工程施工及设备采购(PC)总承包工程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
三、备查文件
经参加表决的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及附件。
特此公告。
城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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