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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越科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公告时间:2024-05-20 22:34:11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机构”)作为苏州清越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越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机构,负责清越科技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 年度,广发证券对清越科技的持续督导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序 工作内容 实施情况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 持续督导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
1 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已制定了
相应的工作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 持续督导机构已与清越科技签订
2 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协议, 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 间的权利义务,并已报上海证券
证券交易所备案。 交易所备案。
持续督导机构通过日常沟通、定
3 通过日常沟通、定期回访、现场检查、尽职调查等 期或不定期回访、现场检查等方
方式开展持续督导工作。 式,对清越科技开展了持续督导
工作。
持续督导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对上市公司违法违 2023 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按有
4 规事项公开发表声明的,应于披露前向上海证券 关规定须持续督导机构公开发表
交易所报告,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后在指定 声明的违法违规情况。
媒体上公告。
持续督导期间,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出现违法 2023 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应向
5 违规、违背承诺等事项的,应自发现或应当发现之 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违法违规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或违背承诺的情况。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及其
督导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
6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业 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上海证券交
务规则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 易所发布的业务规则及其他规范
的各项承诺。 性文件,切实履行其所做出的各
项承诺。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持续督导机构督导清越科技依照
7 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 相关规定健全完善公司治理制
以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规范等。 度,并执行公司治理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控制度,包 已关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
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内部 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
8 审计制度,以及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对外担 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中说
保、对外投资、衍生品交易、对子公司的控制等重 明的相关事项。
大经营决策的程序与规则等。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清越科技进一
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
制度。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
已关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
督导上市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信息披露制 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
度,审阅信息披露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有充分 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中说
9 理由确信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明的相关事项。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持续督导机构审阅公司信息披露
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督促清越
科技进一步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信息披露制度。
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文件及向中国证监会、上 本持续督导期内,持续督导机构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进行事前审阅,对 已关注本报告“二、保荐机构和保
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予 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
以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充的,应及 况”及“三、重大风险事项”中说
10 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 明的相关事项。
露文件未进行事前审阅的,应在上市公司履行信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机构对清越
息披露义务后五个交易日内,完成对有关文件的 科技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
审阅工作,对存在问题的信息披露文件应及时督 阅,未发现应向上海证券交易所
促上市公司更正或补充,上市公司不予更正或补 报告的情况。
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关注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 2023 年 9 月,公司因募集资金使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上 用中存在的问题,清越科技及时
11 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或者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出 任董秘、财务总监张小波先生被
具监管关注函的情况,并督促其完善内部控制制 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口头警示。
度,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持续督导机构督促公司进一步加
强内部管理,提升内控水平。

持续关注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 2023 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及其
12 行承诺的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承
等未履行承诺事项的,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 诺的情况。
告。
2023 年度,不存在应向上海证券
交易所报告的媒体报道情况。
2024 年 3 月 21 日,清越科技披
关注公共传媒关于上市公司的报道,及时针对市 露《关于参股公司重大舆情的澄
场传闻进行核查。经核查后发现上市公司存在应 清公告》,对于参股企业枣庄睿诺
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披露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枣
13 的,应及时督促上市公司如实披露或予以澄清;上 庄睿诺”)及其全资子公司枣庄睿
市公司不予披露或澄清的,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 诺光电信息有限公司涉及到与上
易所报告。 海飞凯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安徽晶凯电子材料有
限公司的一起可能存在的合同诈
骗案件进行了说明,目前尚未有
最终结论。
发现以下情形之一的,保荐人应督促上市公司做
出说明并限期改正,同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一)上市公司涉嫌违反《上市规则》等上海证券
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二)证券服务机构及其签
14 名人员出具的专业意见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2023 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存在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违法违规情形或其他不当情 前述情形。
形;(三)上市公司出现《保荐办法》第七十条规
定的情形;(四)上市公司不配合保荐人持续督导
工作;(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保荐人认为需要报
告的其他情形。
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荐机构、保荐代
表人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
行专项现场核查:(一)存在重大财务造假嫌疑;
15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者高 2023 年度,未发现清越科技存在
级管理人员涉嫌侵占上市公司利益;(三)可能存 前述情形。
在重大违规担保;(四)资金往来或者现金流存在
重大异常;(五)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保荐机构认
为应当进行现场核查的其他事项。
二、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公司 2023 年业绩大幅亏损
公司 2023 年度营业收入 66,107.55 万元,同比减少 38,311.78 万元,下降幅
度 36.69%;毛利 1,983.64 万元,同比减少 17,177.05 万元,下降幅度 89.65%;归
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1,793.34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3,313.82 万元,同比均大幅下降。公司营业收入、毛利大幅下降是2023 年大幅亏损的主要原因,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的变动亦有较大不利影响。
公司 2023 年业绩相比 2022 年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2022 年 由盈转亏影响额
营业收入 66,10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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