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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发行保荐书

公告时间:2024-05-17 19:22:48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 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0-19 层)
二零二四年五月

目录

声 明......2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3
一、保荐机构指定相关人员基本情况......3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4
三、保荐机构与发行人的关联关系说明......9
四、保荐机构内部审核程序及内核意见......10
第二节 保荐机构承诺 ......11
一、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保荐的一般承诺......11
二、保荐机构对本次上市保荐的逐项承诺......11
第三节 保荐机构对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保荐结论 ......13
一、保荐结论 ......13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履行的决策程序......13
三、本次证券发行符合发行条件的说明......15
四、关于有偿聘请第三方机构和个人等相关行为的核查......30 五、对发行人符合《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
项的指导意见》规定的核查情况 ......31
六、发行人存在的主要风险......32
七、发行人的发展前景......40
声 明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本保荐机构”)接受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公司”或“发行人”)的委托,担任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以下简称“可转债”)的保荐机构。
本保荐机构及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再融资注册办法》”)《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7 号——发行保荐书和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本发行保荐书中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第一节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指定相关人员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名称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负责推荐本次证券发行的保荐代表人及执业情况
长城证券指定林颖、白毅敏作为聚赛龙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的保荐代表人,其保荐业务执业情况如下:
林颖,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保荐代表人。林颖先生曾负责或参与了聚赛龙、民德电子等 IPO 项目,飞荣达、中信建投、民德电子、金科股份、搜于特、国发股份等非公开发行项目,能科股份公开增发项目,天康生物可转债项目以及民德电子、能科股份、天康生物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林颖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白毅敏,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董事总经理,保荐代表人。白毅敏先生曾负责或参与完成了多浦乐、聚赛龙、博雅生物、奋达科技、新宙邦等 IPO 项目,飞荣达、博雅生物、金科股份、国发股份等非公开发行项目,能科股份公开增发项目,天康生物、泰林生物等可转债项目以及能科股份、万邦达、天康生物、博雅生物等重大资产重组项目。白毅敏先生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三)本次证券发行项目协办人及其它项目组成员
1、项目协办人员
彭思铖,长城证券投资银行事业部项目经理,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作为项目组成员曾参与飞荣达向特定对象发行项目,曾参与聚赛龙 IPO、尚太科技 IPO 等项目的审计工作。彭思铖女士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2、项目组其他成员
其他参与本次聚赛龙发行保荐工作的项目组成员包括:陈玲、陈永辉、吴鸣霄。
二、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Super-Dragon Engineering Plastics Co., Ltd
股票简称: 聚赛龙
股票代码: 301131
注册资本: 4778 万元
法定代表人: 郝源增
成立日期: 1998 年 1 月 21 日
整体变更时间: 2016 年 3 月 8 日
注册地址: 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
技术进出口;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塑料粒料制造;货物进出口(专营
经营范围: 专控商品除外);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含汽车发动机制造);
塑料零件制造;塑料制品批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84231297884C
邮政编码: 510945
联系电话: 020-87886338
公司网址: http://www.gzselon.com/
电子信箱: zhengquan@gzselon.com
(二)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发行人股权结构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项目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24,705,792 51.71%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23,074,208 48.29%
其中:人民币普通股 23,074,208 48.29%
三、股份总数 47,780,000 100.00%
(四)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郝源增 11,730,000 24.55
2 任萍 7,970,000 16.68
3 郝建鑫 2,300,000 4.81
4 东台聚合盈 1,417,040 2.97
5 粤科新鹤 1,387,604 2.90
6 粤科泓润 1,387,604 2.90
7 横琴聚赛龙 1,258,427 2.63
8 横琴聚宝龙 790,222 1.65
9 吴若思 657,143 1.38
10 严志杰 400,000 0.84
合计 29,298,040 61.32
(五)历次筹资、现金分红及净资产变化情况
首发前期末净资产(2021-12-31) 45,638.45 万元
发行时间 发行类别 筹资总额(万元)
上市以来历次筹资情况 2022 年 IPO 35,856.46
合计 35,856.46
时间 金额(万元)
2022 年 2,389.00
首发后累计派现金额 2023 年 955.60
2024 年 1,767.86
合计 5,112.46
本次发行前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净 79,629.03 万元
资产额(2023-12-31)
本次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万 79,629.03 万元
元)(2023-12-31)

注: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数
47,78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3.70 元(含税),派发现
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 1,767.86 万元(含税)。截至本发行保荐书签署日,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023 年度分红尚未实施。
(六)主要财务数据及财务指标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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