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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房能源: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的报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35:3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
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3)首席合伙人:王国海
(4)成立日期:2011 年 7 月 18 日
(5)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6)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38 人
(7)注册会计师人数:2272 人
(8)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836 人
(9)2023 年业务收入总额:34.83 亿元
(10)2023 年审计业务收入:30.99 亿元
(11)2023 年证券业务收入:18.40 亿元

(12)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675 家
(13)2023 年审计收费总额:6.63 亿元
(14)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涉及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综合等
(15)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 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 1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 年 1 月 1 日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
施 1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3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35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人次、纪律处分 3 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27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后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经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3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3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3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
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
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 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金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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