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环保: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公告时间:2013-03-14 15:19:31
证券代码:000730 证券简称:*ST环保 公告编号:2003-54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沈阳火炬特种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火炬")系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火炬收到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发出的[2003]沈河民二合初字第1233
号《传票》以及相应的《民事起诉状》(以下简称"诉状")、《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
讼案件举证通知书》、《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根据《证券法》
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次诉讼及仲裁机构为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二、本案的基本情况
1、各方当事人
原告:台州中昌水处理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昌水处理"),其法定代表人为倪士中
系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沈阳火炬特种环保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纠纷的起因
中昌水处理与火炬之间有业务往来,中昌水处理向火炬销售蜂窝斜管等净水设备。截止
2003年3月10日,火炬尚欠中昌水处理货款246,854元。
三、其他情况
根据法院传票,本案于2003年11月24日上午8时40分开庭审理。
本次公告的诉讼属于历史遗留问题,相关事项尚需要核实。
本公司密切关注上述事态的进展情况,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备查文件
1、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2003]沈河民二合初字第1233号《传票》
2、《起诉状》
3、《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举证通知书》
4、《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民事诉讼案件应诉通知书》
特此公告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3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