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港(601018):引入战略投资者,升产能促协同
东海证券 2020-02-24发布
事项:定增事项: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6.35亿股,发行特定对象为宁波舟山港集团和上港集团,募集资金净额不超过112.15亿元。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主要用于码头建设、泊位改造、资产购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银行借款。定增预案公告已发布,该预案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主要观点:募投项目升级产能,稳固港口龙头地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112.15亿元,其中46亿元将投资于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10.4亿元将投资于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6.9亿元将投资于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3.6亿元将投资于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及22亿元将投资于资产购置等基础投资建设。募投项目实现后,有望增添约555万TEU集装箱通过能力,3个矿石泊位,2000万吨矿石吞吐量,26艘拖轮以及桥吊等设备。随着吞吐能力、装卸规模的提升,业务布局逐步合理,公司在长三角洲区域的经营实力进一步加强,有助于公司战略的推进,巩固其连续十一年位居全球港口第一的领先地位。
业绩稳健增长,负债率有望下降。根据2019年业绩快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3.24亿元,同比增长10.8%;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64亿元,同比增长16.56%。贸易结构不断优化,吞吐量总额再创新高,2019年预计完成集装箱吞吐量2961万TEU,同比增长6.0%,预计完成货物吞吐量8.12亿吨,同比增长4.7%。伴随装卸规模提升的是偿债压力。根据2019年三季报,公司总资产为725亿元,总负责为287亿元,资产负债率达39.66%。本次募投资金中有23亿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偿还银行借款,有望减轻财务陈本,降低资产负债率,继续优化资产结构,支持公司发展相关的资金需求。
上港集团入股,深入实现战略合作。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有两名特定对象:公司第一大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以及上港集团。一方面控股股东增持体现其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另一方面上港集团认购后将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入实现战略合作。引入上港集团作为战略投资者,整合各方的港口资产,将进一步推动长三角港口协同发展,落实"一带一路"倡议和"长江经济带"、"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等国家战略的政策精神。
盈利预测与估值:在内外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公司维持较高水平的生产,实现业绩两位数增长,充分展示自身良好的管理能力以及运营优势。我们预测公司2019-2021年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3.64亿元、37.91亿元、45.41亿元,对应现股价PE为16倍、18倍、15倍。
风险提示:预案未获得核准,增发项目产能不达预期,全球性经济危机,需求大幅下滑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