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深天: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9 23:16:12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平、郑德珵、肖建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且未在关联企业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在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深圳市(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