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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太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4-04-28 15:49:06

证券代码:688515 证券简称:裕太微 公告编号:2024-013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监事 3 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音玥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审议和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3 年度,公司全体监事严格遵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责,切实履行股东大会决议,以严谨、审慎、客观的工作态度,出席公司监事会,审议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决策,努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有力的保障了公司各项工作的规范、有序向前推进。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273,530,079.71 元,较上年同比减少32.1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0,103,285.85 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95,345,822.69 元。公司 2023 年度财务
报表及附注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4)。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鉴于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数,考虑到目前产品研发、市场拓展及订单实施等活动资金需求量较大,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六)回避表决《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机制以及相关岗位职责,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2024 年度薪酬方案:在公司担任职务的监事,薪酬依据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相关制度领取报酬,不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不在公司任职的外部监事,不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3 票。
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仅审议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 2017 年<苏州裕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可公司为了充分提高公司管理层的工作积极性,加强公司战略发展与经营管理层利益的深度绑定,增强公司管理人员的归属感,激励对公司发展有特别贡献的核心员工,助力公司业务发展,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对公司《苏州裕
太车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激励方案》及其修正案进行修订,依照修订后的《股权激励方案》对《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苏州瑞启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进行修订并执行。完成上述事项后,提交董事会备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状况等事项。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日报》、经济参考网(www.jjckb.cn)披露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裕太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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