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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隆新材: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告时间:2024-04-28 15:35:52

股票代码:301057 股票简称:汇隆新材 公告编号:2024-047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及审议内容等事项将另行通知,届时以公司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为准。现将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2 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星期一),其中:
①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②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13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 年 5 月 1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议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00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4.00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5.00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6.00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审计报告及专项审核报告的议案》 √
8.00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薪酬(津贴)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
12.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 √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4 年 4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议案 12 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所审议事项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并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 3),以便登记确认;(传真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14:00-15:00;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须在 2024 年 5 月 17 日(星期五)
下午 17:00 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
3、登记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公司 4 楼证券部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国强
电话:0572-8899721
传真:0572-8468710
邮箱:info@zjhuilong.com.cn
通讯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禹越镇杭海路 777 号
5、注意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如果提供复印件的,法人股东须加盖单位公章、自然人股东须签字)并于会前半小时到场办理登记手续。
6、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其他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附件 3: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351057;投票简称:汇隆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果股东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 年 5 月 2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权委托书
浙江汇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汇隆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代为行使全部议案的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果本人没有具体指示,代理人不可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股东账号: 股东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 该列打勾
提案名称 同 反 弃
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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