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绿生态: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公告时间:2024-04-26 21:42:04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以下无正文)
公司监事:张兴国 王兆燚 熊忠武 李雁 姜海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