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查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查询:

中船防务:中船防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2024年4月制定)

公告时间:2024-04-25 19:34:36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实施细则
(本细则经 2024 年 4 月 25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方的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独立董事专门
会议对所议事项进行独立研讨,从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角度进行思考判断,并且形成意见。
第四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所必需的工作条件,管理层及
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五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
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公司董事会针对被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下列独立董事的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由全体
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方可行使。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应当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应当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公司需要,采取不定期方式召开。会议由过
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九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方式、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十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应于会议召开前三日发出会议通知。如情
况紧急,需尽快召开专门会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可豁免前述通知期限要求。
会议通知应附内容完整的议案。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会议,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并于会议表决前提交给会议主持人。
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明确意见,类型包括同意意见、保
留意见、反对意见和无法发表意见。相关独立董事对审议事项提出保留意见、反对意见的,应当明确、清楚说明理由;提出无法发表意见的,应说明无法发表意见的障碍。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表决时,每名独立董事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记名投票表决。会议所作决议应经全体独立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为有效。独立董事在会议决议上签字即视为出席会议并同意会议决议内容。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并由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在
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会议档案保存期限至少十年,包括会议通知、
会议材料、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授权委托书(如有)、表决票(如有)、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本
公司股票上市所在地证券交易所各自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悖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
规执行。
第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查询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天天查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