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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木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浩)

公告时间:2024-04-23 20:11:04

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王浩)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青木股份”)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勤勉、尽职、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准时出席 2023 年度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3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王浩,1980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长江商学院 EMBA。2015 年至今,任职三体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现任该公司监事。2023 年 5 月至今担任青木股份独立董事。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3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和 1 次股东大会,本人没有出现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
合法定程序,本人对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具体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如下:
独 立 董 任 职 状 应 出 席 实 际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董 是 否 连 出 席 股
事姓名 态 董 事 会 席 董 事 席 董 事 事 会 次 续 两 次 东 大 会
次数 会 次 数 会次数 数 未 亲 自 次数
(现场/ 参 加 董
通 讯 方 事 会 会
式) 议
王浩 在任 3 3 0 0 否 1
注:本人经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的 2022 年度股东大会选举后正式担
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本人在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会议情况和资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及时了解公司发展规划和日常经营情况,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全体股东负责。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个专门委员会。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成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对定期
报告等事项进行审议;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审议及监督,切实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2、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积极召集及主持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023 年度任期内,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本人亲自出
席,对选举第三届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事项进行了审议,切实履行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内部审计计划及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有效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深化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动态,通过参加审议会议及交流会、听取汇报等多种形式,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情况,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现场交流、邮件、视频会议、微信、电话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信息与进展,掌握公司发展动态,为公司决策提供科学、客观的意见和建议。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联系,积极配合和支持独立董事的工作,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有效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2、独立地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完善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关联交易、业务发展和投资项目的进度等相关事项,查阅有关资料,与相关人员沟通,关注公司的经营、治理情况。
3、监督和核查董事、高管履职情况,促进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及其他有关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
4、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定期报告披露情况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 年半年度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上述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报告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此外,本人认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在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会计师事务所聘用变更情况。
(四)提名董事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并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完成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在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任命变更情况。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3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在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董事、高级人员薪酬方案变更情况。
(六)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公司已于 2023 年 3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金额和实施方式并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及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在本人 2023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等情况。
四、其他工作情况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未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4、未有发生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
2023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加强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管理层和股东的沟通,结合自己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
以上是本人在 2023 年度任期内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感谢公司管理层及其他工作人员对本人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工作的支持。
特此报告,谢谢!
(以下无正文,为本报告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青木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王浩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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